汕头大学高等教育科学研究所硕士研究生培养程序与要求

2010-09-14


高等教育学专业学制一般为23年。硕士生应在规定的学习期限内完成本专业培养计划要求的课程学习、各教学环节及学位论文等工作。提前毕业者,需符合《汕头大学硕士研究生提前毕业暂行规定》的条件。已按培养计划完成基本课程学习,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期完成后续学业者,可按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提出申请延长学习年限,延长学习时间不超过一年。凡未提出申请,或申请未获批准而超期者,自动失去学籍。

本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要求至少修满41学分。其中,学位课最低24 学分,选修课最低10学分。另外,须完成以下内容并获得7个学分:学位论文3学分,教学实践2学分,听取学术报告1学分(最少五次,并填写记录表),学位论文答辩1学分。

每一位学生须在入学后三个学期内向本所全体学生做一个读书报告或学术报告。在完成报告之前,不接受毕业论文开题报告申请。

学生应在毕业论文答辩一年之前,向本所提出论文开题报告申请。选题和研究方案一旦得到本所同意,一般不再改选其他问题;若在论文写作过程中发现确无法按计划完成论文,需要改选其他题目,必须与导师充分讨论,经导师同意后,重新确定选题,并填写“毕业论文选题变更表”,告知参加开题报告的各位老师。

毕业论文须在答辩4个月前完成初稿,交予导师,并将电子文稿提交本所公共邮箱,根据导师和其他老师的意见,进行修改。

 

附:1、硕士研究生学习工作时间表

时间

应完成的学习任务

表格

新学期:9月初

报到注册、开学典礼

 

第三学期初(10月底以前)

培养计划

《硕士研究生培养计划表》

网上提交,生成打印,导师签字

前三个学期

课程学习

 

第三个学期初:9月底前

中期考核

《研究生中期考核表》

前三个学期内

一个读书报告或学术报告

开题申请的前提

第三学期初:10月底前

或者第四学期初:3月底前

开题报告书

《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表》一式四份(导师签字)

高教所、导师、学生各一份

第三学期中:12月底前

或者第四学期中:4月底前

开题报告会

 

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表一式四份(开题报告小组组长签字)研究生学院、高教所、导师、学生各一份。

第五学期初:

1015

论文阶段报告

格式待拟,报告表交高教所。

第六学期末

65

学位论文答辩

参照下表《究生申请硕士学位程序》

 

附:2.高教所研究生申请硕士学位程序(若学生不遵守下列程序,后果自负)

 

申请资格审查:
1.
课程:至少41学分;
2.
确认以下表格已交:①《硕士研究生培养计划表》②《研究生中期考核表》③《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表》

3.交以下表格:④《研究生听取学术报告记录册》(至少5次)⑤《硕士研究生社会实践考核表》⑥《硕士研究生教学实践考核表》

4.成果: 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必须以本人为第一作者的形式(导师署名不计在内),在本学科公开刊物上发表研究性学术论文一篇以上(含一篇)。(未公开发表论文者,需向学科提交一篇与学位论文有关的学术论文并填写⑦《硕士研究生论文鉴定书》,经学科认定已达到公开学术期刊发表水平方可申请答辩)

所需提交材料(所有材料同时交齐方可申请)(应在预定答辩一个半月前提交)

1. 导师审查学位论文(写出评语、给出学位论文成绩)

即填写⑧《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申请书》

2.《学位论文(匿名)》2本(按照《汕头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规范》)

3.⑨《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书E-mail发送shif@stu.edu.cn

高教所组织学位论文评阅:

高教所填写A.学位论文评阅人建议名单表》,寄出:《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书(2份)》、B.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邀请书2份(研究生学院盖章)》、《学位论文(2份)》

确定答辩资格:
1.
自审批日起大约4周后到高教所查评阅意见返回情况,确定答辩资格;
2.
从高教所领取答辩委员会成员名单。

3.印刷答辩用《学位论文》(印刷数为答辩委员+答辩秘书)

同期,高教所填写以下表格:

C.《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审核表》(签字审批)

D.《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委员聘书》(研究生学院盖章)

E.《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答辩表决票表》(高教所盖章)

高教所通知答辩委员、联系场地:
1.
送给答辩委员《学位论文》与《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委员聘书》;
2.
提前预约使用教室要求及时间。

3.答辩秘书写出答辩决议书草稿。

答辩公告与提交材料:

1.秘书准备齐材料

2.学生答辩前7天在研究生学院网站(http://www.gs.stu.edu.cn/dzzw/rejoin.jsp?oa_id=7)进行答辩公告申请。

学生提交以下材料:

⑩《学位申请书》2

学位论文答辩会议记录表

硕士研究生学位授予登记表

研究生毕业审批表》(带照片)

答辩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学位申请资格:

高教所准备下列材料:

学生修改后的《学位论文》(需根据答辩委员会意见修改,否则,不提交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和《学位申请书》

G.《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博士、硕士学位表决票表》、

H.《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建议授予博士学位人员一览表》

J.《硕士研究生成绩登记表》3份,带照片。需签字盖章。

学生答辩后事项:

1.学生填写《学位论文原创性、使用授权声明表》

2.终稿《学位论文》5本,学校3本,高教所资料室2本。

3.分别在图书馆(按图书馆要求)和研究生学院(终稿PDF文件)提交学位论文电子版和授位信息

 

《汕头大学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建议授予学位人员一览表》,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确定授位名单

1.办好离校手续

2. 领取证书(毕业证、学位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