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大学高等教育学专业201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安排及基本要求

2011-04-01

 

汕头大学高等教育学专业201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安排及基本要求

 

一、复试基本要求

1、考生复试时需携带如下材料,按时到报考院(系、部、所)报到,经资格审查无误后将有关材料上交给报到处工作人员。(注:我校各学科将按照我校当年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报考条件对参加复试考生的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1)复试通知书(到校后由高等教育教育研究所下载);

2)准考证;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持本人学生证原件和学校教务部门提供的应届本科毕业生证明(点击此处下载模板)红章原件并附学生证复印件;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还须提供当年的录取名单复印件并加盖当年录取院校公章;境外学历证书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明);

5)大学期间成绩单红章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需加盖档案所在单位红章原件);

6)《汕头大学2011年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政审表》红章原件(点击此处下载表格,由档案所在单位(或工作所在单位、户口所在地)出具并盖章);

7)学术型同等学力考生还需提供修完所报专业十门本科课程的成绩单红章原件证明。

3、到校后由学校和高等教育教育研究所安排体检,体检费自理。

4、汕头大学校本部位于汕头市大学路243号,在汕头市火车站可乘39路或6路车直达汕大;在汕头市汽车总站可乘39路或17路车直达汕大。

5、考生复试期间自行解决住宿,食宿费、往返路费一律自理。

二、复试成绩计算

1、复试成绩为复试各方式考核成绩之和(百分制)。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予录取。

2、复试成绩和初试总分按权重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计算办法为:总成绩(百分制)=初试总分(折合为百分制)×初试成绩权重+复试成绩(百分制)×复试成绩权重,其中初试和复试权重之和为1,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占40%,初试成绩权重占60%

3、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复试考试科目

04010601|高等教育学(笔试) 或者04010602|心理学综合(笔试)

04010603|综合素质考核(口试)

复试科目内容范围说明

04010601|高等教育学(笔试):1.高等教育与社会发展和人的发展;2.高等教育目的;3.高等教育制度与结构;4.高等学校的课程与教学;5.高等学校学生与教师;6.高等学校的德育;7.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8.我国的高等教育研究与高等教育学学科建设。

04010602|心理学综合(笔试)(仅限教育心理学方向):1.概论;2.意识与注意;3.感觉与知觉、记忆与学习、思维与创造性、智力、动机与情绪情感;3.人格;4.大学生心理健康;5.心理学研究方法

04010603|综合素质考核(口试):综合能力(含英语),包括知识结构、科研能力、创新能力、实际动手能力、个人素质,其中个人素质指个人的心理健康状况、思维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理想抱负等。

四、联系方式

其他问题请联系0754-82902974

汕头大学高等教育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