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教讲坛之七——高校人事制度改革案例分析

2006-10-17

高教讲坛之七——高校人事制度改革案例分析

发表时间:2006-5-30

    5月29日下午两点半,汕头大学人力资源总监魏贻通副教授在E座404教室给研究生们作了题为“高校人事制度改革案例分析”的讲座,这是高教讲坛的第七讲。

    魏老师先是漫谈了一下高校普遍存在的问题,指出改革是一把双刃剑,然后通过汕大的改革案例来向我们生动的讲述了汕大的改革之路。
 
    魏老师的讲述分为四个部分。首先他向我们展示了几年来汕大人事改革的成效。多年来,汕头大学在改革管理模式上进行了不断的探索,努力把高校管理模式与政府管理模式区分开来。坚持依据高校管理必须服从服务于高校事业发展的理念,切实按照工作需要和提高办事效率的科学要求,不断精简和完善校部党政职能机构和党政工作人员。目前同类高校校部党政机构一般都保持在20~30个之间,而汕头大学只有12个。大约精简了50%左右。与国外的高校大致相当。教育主管部门限定同类高校中层处级领导干部的职数为43个,而汕头大学则控制在30个以内,仅占限定数的70%。也就是说,利用高校人才智力的多元化,充分利用每个人的才能。接着魏老师讲到了编制管理和分配制度的改革,列举了年薪制的推行以及人事代理的实施,以生动的语言力图使同学们明白。
   
    最后,魏老师强调了对改革进行研究的意义,指出对研究生来说进行人事制度改革研究必须具有前瞻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