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教育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2014级)
2014-09-04
一、培养目标
培养博学笃行,具有社会责任感和事业心,具备宽广的人文社会科学知识和扎实全面的教育专业知识,具有一定的独立从事教育研究和教育教学改革实践的能力,具有较好的创新意识和学术素养,胜任高等教育专业及相关专业的教学、研究、培训、管理和服务等工作的应用性复合型高水平专门人才。能够研究高等教育现象,探索创新人才培养教育,解释和解决高等教育理论与实践中存在的问题,为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服务。
具体包括:
1、系统阅读和掌握人文社会科学和教育学的经典著作;
2、全面和深入地掌握教育学理论,了解教育学的基本现状和发展趋势;
3、熟练掌握教育教学技能技巧,能有效开展教育教学活动;
4、掌握教育研究的基本方法和知识体系,具有独立发现问题、提出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5、较熟练地掌握一门外国语并有能力使用教育专业的外文资料;
6、能够深刻理解学术活动,恪守学术道德。
二、基本要求
(一)基本知识
1、教育基本知识。
2、高等教育专业知识。
3、相关基础知识。
4、方法论知识。
5、语言知识。
6、教学知识。
(二)基本素质
1.学术素养
2.学术道德
(三)基本学术能力
1.获取知识的能力
2. 科学研究能力
3.实践能力
4.学术交流能力
5. 其他能力
如思维能力、职业能力和态度、团队工作能力、创新创业能力等。
三、研究方向
本学科包括高等教育原理、高等教育管理、大学教育心理学和高等工程教育四个主要研究方向。
四、招生对象
按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要求执行。
五、学习年限
按汕头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有关规定要求执行。本专业学制一般为2~3年。硕士生应在规定的学习期限内完成本专业培养计划要求的课程学习、各教学环节及学位论文等工作。提前毕业者,需符合《汕头大学硕士研究生提前毕业暂行规定》的条件。已按培养计划完成基本课程学习,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期完成后续学业者,可按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提出申请延长学习年限,延长学习时间不超过一年。凡未提出申请,或申请未获批准而超期者,自动失去学籍。
六、课程设置及学分要求
本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要求至少修满40学分。其中,学位课最低21学分(含1学分思想政治理论课作为公共必选课),选修课最低12学分,学位论文3学分,教学实践2学分,听取学术报告1学分,学位论文答辩1学分,具体课程设置见附表。
七、能力建设
学生在学习期间,结合相关的课程学习,应当至少完成以下四项任务,以增进相关能力:
- 读书报告:精读十本经典。至少撰写两篇读书报告,并交导师审核。
- 研究报告:参与或主持一项课题研究。提出研究问题、确定研究路径、设计研究问卷、分析研究结果、撰写研究报告。如果在研究方法课上,作为课程作业,独立完成了一项研究并写出了研究报告,可满足此项要求。否则,需以其他方式完成。
- 实习报告:参与一次教育实践或社会实践,撰写实习报告。
- 教学设计:设计一节课。有条件的情况下,实地上一节课。
八、培养方式
按汕头大学研究生教育工作有关规定执行。
九、考核方式
按汕头大学研究生教育工作有关规定执行。
十、学位论文
按汕头大学研究生教育工作有关规定执行。另外提出如下要求。
1.规范性要求
研究生在修完规定的各门课程,考试和考查合格,并通过中期考核后,应撰写学位论文。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完成学位论文要保证足够一年的工作时间。
学位论文工作是硕士研究在导师及导师小组指导下,独立设计和完成某一科研课题,培养独立的科研工作能力的过程。
学位论文可以是基础研究或应用基础研究,也可以结合教育科研攻关任务从事应用开发研究,但须有一定的自己见解或特色。
硕士学位论文的格式要求按汕头大学规定执行。
2.质量要求
硕士学位论文的学术观点必须明确,立论正确,思路清晰,推理严谨,数据可靠,层次分明,文字通畅。
论文选题在教育理论价值或实际应用价值方面,应当具有一定的意义。选题不要贪大求全;选题要与自己的研究方向一致,具有较为丰富的资料基础,具有学术可行性;选题时要对研究对象有明确的认识,清楚地提出研究问题。
文献综述要分析国内外的教育研究现状,并对其进行评述。
研究方案合理,设计结构正确,研究方法适恰,资料详实、可靠。
鼓励研究生通过调查研究,解决教育实践问题。
能够综合运用教育基本理论、专业知识和方法,提出一定的独立见解或新理念。
十一、答辩和学位授予
按汕头大学研究生教育工作有关规定执行。